湘鄉市翻江鎮2024年機構信息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3-11 08:38
黨政綜合辦公室: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機關文電、信息、調研、保密、機要、檔案、會務、接待、綜合協調、黨務政務公開、資產管理、對外聯絡、后勤保障等工作。綜合協調政協委員聯絡、人民武裝有關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等黨建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新聞輿情、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僑務、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干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人才、機構編制和老干部工作。綜合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指導村(社區)開展黨建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所: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和執行鄉鎮財政發展規劃及其他有關政策。
2、編制鄉鎮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向鄉鎮人大報告財政決算,管理和監督鄉鎮各項財政收支。
3、管理各類政策性補貼等資金,建立惠農資金補助對象管理新機制,進一步完善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發放機制。
4、負責鄉鎮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征收管理;管理鄉鎮政府非稅收入。
5、執行會計集中核算,落實“鄉財縣管、村帳鄉監”、“農村三資代理服務”等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工作'。
6、負責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轄區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發展、科技、經貿、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統計等工作。承接市縣下達的招商引資跟進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負責自然資源管理、鎮和村(社區)規劃建設、征地拆遷、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景觀亮化美化等工作。負責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的保護。按職責做好農村公路管理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工作。協助處理轄區內的環境污染事故及糾紛。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工作,統籌村(社區)建設,促進村(居)民自治。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事務辦公室:
1、負責做好擁軍優屬、優撫安置、救災復產、社會救濟、婚姻登記和調解民事糾紛的工作;
2、宣傳貫徹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政府擬訂科技發展計劃,負責科技信息、情報的收集,協調并指導民營科技企業;
3、組織、開展各種有益公民身心健康的群眾性文體活動,做好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
4、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在新聞宣傳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5、承擔歸國華僑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的日常工作任務;6、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等工作; 負責土地整理、國土規劃建設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災害避讓等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城市更新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及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房屋管理及保障性住房相關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物業管理工作;負責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負責應急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轄區內應急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應對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對轄區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進行綜合監督管理。負責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風、防旱、防凍等工作。負責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上級授權或委托履行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生態保護、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城鄉管理、農業農村等行政執法部門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和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行政檢查權。統籌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處理工作。負責數字城管、數字執法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信訪、復議、應訴等工作。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農業、農業技術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了解、反映農民群眾在發展農業生產中的問題與要求。
二、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農業技術推廣項目,承擔鄉政府委托的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范、推廣任務,開展技術宣傳與培訓,支持農民技術協會、研究會等群眾性服務組織并開展科技推廣工作;認真開展本地區化肥、農經、農膜、種子、種苗等農業生產資料的服務工作。
三、協助鄉政府制定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農業技術措施;積極做好產前、產中、產后的技物配套服務工作。
四、負責本鄉水政、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搞好鄉境內水利規劃,協助鄉政府搞好防汛、抗旱、水利興修、鄉供水節水、水土保持以及水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協助做好水事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鄉農機安全監理、農業安全生產、監定和農機事故處理工作;做好農機市場的服務工作;搞好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
六、承辦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1、為辦事群眾提供各類咨詢服務,解答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2、負責受理登記群眾的申請,接受群眾委托,到縣政務服務中心、鎮便民服務中心代辦有關事項,實行報送代辦服務。
3、負責有關政務、村務、服務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對村民開具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適宜辦理的其他服務事項。
4、負責對鎮便民服務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務點辦理的其他具體事項進行規范辦理。
5、受理群眾信訪件,開展民情代訴工作。掌握群眾上訪和糾紛苗頭,落實信訪報告和糾紛排查制度。主動上門解決群眾訴求,通過民情先了解、苗頭先掌握、反映先行動、化解先進行,努力做到個訪不出村,群訪不出鎮。
6、負責居民教育培訓工作,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為本村(社區)困難群眾提供服務;
7、負責開展各類社會保險工作的宣傳和組織發動工作;
8、負責解決殘疾人救助事宜,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
9、負責做好辦理事項的登記、上報和資料保存工作。
(一)協調落實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采集等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和職業教育、技能培訓;
(二)協助做好本級轄區內單位退役軍人組織關系、行政關系、供給關系轉接和檔案移交,退役軍人黨員摸排登記等工作,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三)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網上信訪和電話信訪,上級領導、部門交辦信訪事項,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展開心理疏導、法律服務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詢、溝通聯系、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多渠道籌措資金,針對性、常態化開展精準幫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穩定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傳遞給每一個退役軍人;
(五)全面摸清、動態管理、及時報告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開展,以及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
(六)當好退役軍人的服務員、宣傳員、信息員、聯絡員,就近聽取訴求,突出面對面、個性化人一對一服務,主動登門入戶宣講政策、解決問題送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
(七)結合“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出現重大變故等情況,及時開展走訪慰問;完成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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