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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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R-2014-01001
湘鄉政辦發〔2014〕3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湘鄉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
通 知
各鄉鎮辦事處,市直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推進政務服務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投資環境,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和服務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我市36個部門(除經開區外)實施的251項行政許可事項,62項非行政許可事項全部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應進未進項目必須全部進駐
各進駐單位要將涉及的審批服務項目全部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集中辦理,做到“人到‘中心’來,事在‘中心’辦、字在‘中心’簽、章在‘中心’蓋、證在‘中心’發”。
(二)應進已進項目必須進駐到位
除涉及現場勘查、檢驗、檢測、檢疫、考試、專家評審等客觀因素無法在“中心”辦理的環節外,其他環節必須全部進駐“中心”辦理。
(三)政務服務股必須整建制進駐
各進駐單位要充分授予窗口工作人員審批服務職權。審批服務項目工作流程涉及本單位其他股室人員的,由相關工作人員到“中心”進行辦理和審批。
二、進駐單位(共36個)
市發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房產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人社局、市地稅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人防辦、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文體廣新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招商局、市教育局、經開區、市畜牧水產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機局、市農業局、市經信局、市人口計生局、市公路局、市糧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實行一門式受理制度。“中心”的運行機制為“一門受理、窗口運作、統一收費、承諾辦結、鄉鎮代辦”。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市直各職能部門不再直接受理。審批項目多、工作量大的部門嚴格實行“兩集中、兩到位”,要成立政務服務股,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集中于該股,并授權1名班子成員專門分管,本部門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均由其一支筆審批,確保審批事項快速便捷辦理。
(二)實行重大投資項目預審批制度。在“中心”設立市重大投資項目預審批專窗,由專窗對市政府明確的重點工程和經常務副市長審定的其他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預審批。
(三)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與服務事項,必須全面接受監督,公開其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資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投訴電話等,做到“依法行政、高效運行、一流服務、公眾滿意”。
(四)實行規范收費制度。銀行在“中心”設立收費網點,凡進入“中心”的收費項目按核定的標準實行“一門收費、票款分離”,即按照“窗口出單、非稅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收支分離”的原則實行統一收費,收費標準要在政務大廳進行公示,具體按《湘鄉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稅費征收管理辦法》(湘鄉政發〔2014〕1號)執行。
(五)實行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制度。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我市的實際及適應我市的發展需要,采取動態清理的形式,對行政審批項目實行年度清理制,全面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六)實行聯合辦公制度。市畜牧水產局、市人口計生局、市糧食局、市公安消防大隊、市農業局、市公路局、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機局、市教育局等在“中心”不單獨設立窗口,設立聯合窗口,實行聯合辦公制度。各單位應配備1名業務員,安排1名聯絡員,聯絡員建議由單位分管副職擔任,同時業務人員由相關單位輪流委派,原則上要確定到人。
附件:湘鄉市集中辦理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目錄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3日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發
附件
湘鄉市集中辦理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目錄
一、市發改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3項)
1.權限內重大和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范圍核準
3.1億美元(不含)以下的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核準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
1.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的審批
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
3.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二、市科技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3項)
1.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批
2.在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核準
3.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登記審查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
1.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
2.省外單位來湘從事地震安全評價工作備案
3.實施大型爆破作業備案
三、市公安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7項)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受理、簽注、加注、審核
2.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簽注受理、審核
3.普通護照核發或變更、加注
4.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5.集會游行示威許可
6.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
7.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8.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9.C級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
10.公共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1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1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1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14.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消防審核
15.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變更備案
16.設立專職消防隊許可
17.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
四、市房產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4項)
1.商品房預售許可
2.劃撥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審批
3.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認定
4.住宅物業建設單位不采取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5項)
1.經濟適用房資格審批
2.廉租住房資格審核
3.申請公租房審核
4.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上市審核
5.住宅專用維修資金使用審核
五、市環保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7項)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審批(含建設項目重大變化和超過五年開工建設項目的重新審批)
2.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閑置許可
3.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變更申報登記
4.(大氣、水)排污許可證核發
5.生活垃圾處理場所、設施關閉、閑置或者拆除核準
6.向大氣排放轉爐氣等可燃氣體審批
7.環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務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2項)
1.排污者申請減免排污費數額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核準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含環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驗收,環境保護撥款、貸款貼息項目竣工驗收,“三同時”驗收)
六、市住建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1項)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2.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
3.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許可
4.城市建成區內公共綠地林木砍伐和樹木修剪許可
5.城市規劃區內一、二級古樹名木遷移、買賣和養護責任轉移許可
6.城建工程配套綠地和異地綠化建設的審批
7.城市規劃區內市級風景名勝區林木更新撫育采伐許可
8.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
9.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
10.砍伐、修剪城市樹木審批
11.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10項)
1.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
2.工程竣工檔案的移交及工程檔案合格證的發放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
4.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使用登記
5.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
6.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7.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登記備案
8.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竣工備案
9.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備案
10.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
七、市林業局
行政許可項目(11項)
1.林木采伐證核發
2.木材運輸證核發
3.林區設立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審批
4.古樹名木遷移審批
5.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6.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獵采許可審核
7.臨時占用林地審批
8.建設工程征占用林地審核
9.森林公園建設項目的定點和設計方案審批
10.森林經營單位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
11.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狩獵許可證核發
八、市人社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4項)
1.特殊工時制度審批
2.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
3.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
4.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
1.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提前退休審批
3.工傷保險費率審定
九、市地稅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項)
印花稅票代售許可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
1.企業在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財產損失審批(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
2.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審批(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
3.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認定
十、市城鄉規劃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4項)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含臨時建筑物)
4.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1項)
詳細規劃審批
十、市物價局
行政許可項目(5項)
1.管價商品及服務價格的審批
2.公物拍賣底價、“四物”價格認證
3.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核發
4.服務價格登記證核發
5.行政事業單位短期培訓收費審批
十二、市工商局
行政許可項目(5項)
1.企業核準登記含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2.個體工商戶登記
3.戶外廣告登記
4.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
5.食品流通許可
十三、市人防辦
(一)行政許可項目(6項)
1.拆除人防工程審批
2.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許可
3.單獨修建人防工程立項審批、設計審查、竣工驗收
4.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
5.省管建筑工程項目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認可(人防工程建筑面積為1500平方米以下)
6.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2項)
1.拆除、遷移防空警報通信設施審批
2.人民防空工程檔案備案
十四、市衛生局
行政許可項目(13項)
1.醫師執業注冊(變更)及執業證書核發
2.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及服務人員執業許可
3.醫療機構設置許可
4.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5.醫療保健機構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審批
6.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合格證及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核發
7.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8.放射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9.鄉村醫生執業許可
10.護士執業許可
11.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的醫療、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12.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的醫療、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許可
13.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衛生許可(部分)
十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行政許可項目(3項)
1.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
2.餐飲服務許可證核發
3.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核發
十六、市文體廣新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26項)
1.游藝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審批
2.歌舞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審批
3.出版物經營單位審批
4.設立健身氣功活動站點審批
5.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審批
6.設立營業性表演團體審批
7.內部資料準印證核發
8.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審批
9.單位設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電視節目審批
10、印刷經營許可
11.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
12.內地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
13.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14.演出經紀機構舉辦組臺演出活動審批
15.占用非營業性演出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
16.電影放映單位設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17.在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
18.對本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審批
19.對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20.對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21.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22.國有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審批
23.在本級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進行其它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審批
24.由當地人民政府出資幫助修繕的非國有不可移動本級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審批
25.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舉辦展覽需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26.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2項)
1.一、二、三級體育教練員授予
2.三級裁判員授予
十七、市國土資源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1項)
1.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許可
2.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
3.臨時使用其他用地許可
4.集體建設用地許可
5.采礦權許可
6.出讓土地使用權續期許可
7.供地許可
8.國家基礎測繪成果資料提供、使用審批
9.一次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許可
10.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審批
11.村居民建房許可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2項)
1.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審查
2.權限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十八、市質監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2項)
1.計量器具檢定
2.制售分離食品小作坊許可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2項)
1.工業產品標準(含制定)、食品(飼料)標簽、“雙采”的審查、登記、備案、確認及證書的年檢審批
2.組織機構代碼新申請、變更、換證、新辦IC卡、補證、遷入
十九、市安監局
行政許可項目(7項)
1.煙火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
2.部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核發
3.磚瓦用粘土開采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4.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5.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6.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核發
7.權限內生產經營易制毒化學品備案證明核發
二十、市氣象局
行政許可項目(3項)
1.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審批
2.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3.大氣環境影響評價使用非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審查
二十一、市民政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項)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8項)
1.建設公墓、殯儀服務站、骨灰堂、殯儀館、火葬場審批
2.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3.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4.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5.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審批
6.婚姻登記
7.收養登記
8.《老年人優待證》的辦理
二十二、市城管局
行政許可項目(13項)
1.臨時挖掘城市道路審批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審批
3.因工程建設改裝、拆除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批
4.燃氣經營許可(初審)
5.燃氣設施改動審批
6.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許可
7.關閉、閑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核準
8.城市較大工程建設項目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審批
9.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許可
10.城市建筑垃圾處置審批
11.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12.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
13.因工程建設改裝、拆除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批
二十三、市財政局
行政許可項目(2項)
1.會計代理記帳機構執業資格審批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
二十四、市水利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5項)
1.取水許可
2.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3.河道范圍內采砂等生產作業許可
4.江河的故道、舊堤、原有的工程設施等填堵、占用或拆毀審批
5.入河湖排污口的設置和擴大審核
6.蓄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
7.占用防洪規劃保留區土地審核
8.洪泛區、蓄、滯洪區內非防洪建設項目審批
9.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10.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11.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12.防洪大堤堤頂或戧臺兼作公路審批
13.填堵城市河道溝汊、貯水湖、塘洼淀和廢除原有防洪圍堤審批
14.水工程防洪要求規劃同意書核發
15.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
1.水工程防洪要求規劃同意書核發
2.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
3.水庫大壩注冊登記
二十五、市商務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2項)
1.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小型生豬屠宰點設置審核
2.酒類批發許可證申請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
1.除集團卡、品牌卡、規?òl卡企業外的其他發卡企業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3.酒類零售許可備案
二十六、市招商局
行政許可項目(1項)
核準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下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
二十七、市教育局
行政許可項目(3項)
1.教師資格認定
2.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并和變更名稱、層次、 類別審批
3.民辦學校聘任校長、變更舉辦者核準
二十八、市畜牧水產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12項)
1.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2.水產苗種生產及進出口審批
3.動物防疫合格證核發
4.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
5.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
6.在本省天然水域內捕撈珍稀、瀕危貝類運往外省審批
7.漁業船舶船員證書簽發
8.漁業船舶登記發證、牌照核發
9.漁業捕撈許可證核發
10.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11.漁船漁船及其船用產品法定檢驗
12.船舶在漁港內裝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貨物審批
二十九、市交通運輸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33項)
1.在市區從事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經營許可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3.客運經營及增加客運道路班線許可
4.在港口總體規劃區內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線審批
5.在港口內進行采掘、爆破活動的許可
6.船員(包括引航員)職務適任資格認可
7.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作業或者活動許可
8.專用航標的設置、拆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許可
9.建設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場所、衛生除害處理專用場所審批
10.港口經營許可
11.設立、變更、取消水路客運航線、班次、始發時間、?繉徟
12.在港口區域內設置非港航業務標志及其開發利用活動審批
13.縣(市)港口區域以外的碼頭建設審批
14.河道范圍內采砂等生產作業許可
15.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審批
16.跨越、穿越縣(鄉)公路修建橋梁、渡糟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審批
17.在縣(鄉)公路建筑控制區或者縣(鄉)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審批
18.可能損害縣(鄉)公路路面的機具在縣(鄉)公路上行駛審批
19.在縣(鄉)公路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審批
20.超限運輸車輛行駛縣(鄉)公路審批
21.更新砍伐縣(鄉)公路護路林木審批
22.新增客船投入運營審批(省內跨市州運輸)
23.鄉鎮渡工(五等船員)培訓、發證
24.水路運輸企業以外的單位以現有船舶和個體(聯戶)船舶從事縣際營業性運輸的審批并核發水路運輸許可證和船舶營運證
25.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的審批(除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外)
26.船舶進出內河港口簽證
27.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許可
28.船舶進入或穿越禁航區許可審批
29.船舶在通航水域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物體及拖、放竹、木等物體許可
30.在港口的船舶沖洗、排放、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審批
31.設置、遷移市區渡口審批
32.市區渡口工作人員合格證核發
33.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7項)
1.城市公共客運新建或變更線路、站點審批
2.城市公共客運轉讓或改變用途審批
3.城市公共客運經營停業、歇業審批
4.城市出租汽車改變車身標志審批
5.城市出租汽車異地經營審批
6.占用城市公共客運設施審批
7.通航水域禁航區、航道(航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劃定審批
三十、市農機局
行政許可項目(3項)
1.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
2.拖拉機及其駕駛人牌證照核發
3.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牌證照核發
三十一、市農業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6項)
1.基本農田集中處置或者堆放固體廢棄物審核
2.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生產許可證審核
3.主要農作物常規種的大田用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4.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經營許可證審核
5.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以外的種子經營許可證核發
6.占用農用地的建設項目農業環境保護方案審核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2項)
1.采集出售收購國家保護二級野生植物采集證審核
2.省內農作物種子及其他應檢疫的植物檢疫證核發
三十二、市經信局
行政許可項目(1項)
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工程項目審核
三十三、市人口計生局
(一)行政許可項目(2項)
1.再生育審批
2.實施恢復生育手術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項目(1項)
符合法定條件妊娠要求實行中期以上非醫學需要終止妊娠手術的審批
三十四、市公路局
行政許可項目(9項)
1.占有、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線審批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梁、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審批
3.在公路建筑控制區或者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審批
4.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在公路上行駛審批
5.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的審批
6.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審批
7.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審批
8.更新砍伐公路護路樹木審核
9.利用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審批
三十五、市糧食局
行政許可項目(1項)
糧食收購資格認定
三十六、市蔬菜辦
行政許可項目(1項)
征用蔬菜基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