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8-259019
主題詞:綜合政務
文號:湘鄉政通〔2018〕5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8-06-15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
失效日期:2023-06-14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通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06-15 10:47 點擊量:1
湘鄉市人民政府
關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的
通 告
為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深入開展,突出精細化管理,打造整潔、有序、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各單位和沿街經營門店必須保持門前衛生責任區域衛生清潔、綠化完好、市容整潔。嚴禁占道經營、亂設攤點、流動叫賣;嚴禁向道路、下水道直接排放油煙、污水。
二、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禁止車輛亂停亂放、隨意上下客、隨意掉頭和變更車道、向車外拋物;禁止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禁止行人隨意穿行機動車道、不按信號燈通行。倡導市民文明出行、綠色出行、環保出行。
三、嚴控揚塵噪聲污染。嚴禁不按指定路線和場地運輸、傾倒渣土,嚴禁未密閉運輸、帶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嚴禁建筑工地夜間施工使用強噪聲機械設備;嚴禁在公共場所使用高分貝音響設備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四、維護良好市容環境。城區所有建(構)筑物應保持完好、整潔,臨街不得吊掛雜物和晾曬衣物等有礙市容的物品;嚴禁違法設置廣告和亂涂亂寫張貼小廣告;嚴禁私搭亂建和違法改建;嚴禁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嚴禁踐踏、損毀、占用公共綠地,嚴禁損毀、破壞公共廁所等市政公用設施;嚴禁在城市禁燃區域和禁燃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在公園、廣場、商場等公共區域放養寵物。
五、加強河道保護管理。嚴禁向河道傾倒堆放垃圾,拋棄廢棄物、動物尸體等污染物;嚴禁在河道內放置地籠捕魚;嚴禁在河道灘地、堤防和河岸開荒種菜。
六、全面改善小區環境。嚴禁在小區內飼養家禽、毀綠種菜、亂堆亂放、亂圈亂占、亂擺亂設、亂張亂貼、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等。小區居民尤其是黨員干部應當帶頭維護物業管理秩序,帶頭模范履行業主義務,帶頭堅決抵制身邊的不文明行為,努力營造干凈整潔、文明有序、和諧共享的小區環境。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舉報投訴電話0731-56612345)。
特此通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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