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湘鄉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03-01 15:22
一、起草背景
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黨和國家十分重視糧食安全工作。我市縣級儲備糧在調節全市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急救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糧食儲備體制機制改革的深化,現行縣級儲備糧管理制度已不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完善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加快構建高層次、高質量、高效率的縣級儲備糧保障體系,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據
(一)《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令第740號)
(二)《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308號)
結合我市縣級儲備糧現狀和工作實際,對管理辦法的內容進行合理修改完善,形成了《湘鄉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九個章節。第一章為總則,說明制定的目的、依據及責任。第二章為計劃,明確縣級儲備糧計劃規模。第三章為儲備糧的儲存,明確承儲企業應具備的條件。購入縣級儲備糧,由承儲企業組織實施。購入的糧食應當是國家標準中等(或以上)當年生產的新糧。第四章為儲備糧的輪換,明確縣級儲備糧稻谷每3年輪換一次,輪空期不得超過4個月,成品糧油保證日常儲存數量保質期內正常輪換。第五章為儲備糧的動用,明確縣級儲備糧只有在遇有重大自然災害或者突發事件;縣政府認為需要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其他情況下才能動用。第六章為儲備糧的財務管理,明確了儲備糧利息費用的金額、支付方式等。第七章為儲備糧的監督管理,明確了市級相關部門和縣級儲備糧貸款銀行的監管責任及承儲企業的責任。第八章為法律責任,明確個人、單位及承儲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第九章為附則,明確本辦法施行時間,解釋單位。原《湘鄉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湘鄉政辦發〔2016〕45號)廢止。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