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綜合治統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17-04-26 20:06
為充分發揮各部門單位綜合職能,構建“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規范管理、信息共享”的統計工作綜合治理機制,確保統計數據應統盡統、不重不漏、真實準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下發:《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綜合治統工作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通知主要內容
一、加強領導,構建綜合治統工作的長效機制
1.部門會商機制。原則上每半年會商一次,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牽頭組織市統計局及相關部門單位,調度全市GDP等主要經濟社會指標完成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發揮職能作用,解決綜合治統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對口聯系機制。市統計局要建立局班子成員及各專業統計人員對口聯系各鄉鎮(街道)和市直有關單位制度,市直各單位要依據管理職能,建立覆蓋行業內所有重點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工作對口聯系機制,各鄉鎮(街道)要將聯系制度延伸到轄區內所有企(事)業單位,建立統計臺賬,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3.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綜合治統信息共享機制,各部門將收集到的基礎數據和審批資料等進行共享,及時交換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4.聯審預警機制。市直及垂直雙管有關單位在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本部門統計數據的2日前,必須主動與市統計局聯合審核,杜絕數出多門。市統計局要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和數據評估辦法進行會審,分析相關數據匹配性,及時預警,切實提高部門單位統計數據質量。
二、突出重點,增強綜合治統工作的管控能力
1.加強現代服務業和“三新”(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
2.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改革。
3.加強規模以上企業培育和“個轉企”的工作。加強GDP核算。
通知保障措施
1.明確職責。市統計局要擔負起統計工作的牽頭抓總責任,依法進行統計管理、調查和分析研判,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綜合治統職責分工,創新方式方法,強化工作舉措,切實抓好本轄區、本部門、本系統的統計工作。
2.加強聯動。各單位要強化全局意識和協作意識,加強協同聯動,在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下,充分發揮本部門職能,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及時解決困難和問題。
3.強化考核。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針對各項考核目標任務,制定工作目標,定期檢查,嚴格按進度完成工作任務。市政府督查室、市統計局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并通報有關情況。
4.法治保障。市統計局要加強法治宣傳,組織各部門統計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提高統計法制意識。要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將統計巡查和執法檢查相結合,形成執法的經常化、制度化。
對應政策文件:
關于加強綜合治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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