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7-1206061
主題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文號:湘鄉政辦發〔2017〕15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7-03-30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XXDR—2017—01009
失效日期:2022-03-30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17-03-30 16:39 點擊量:1
XXDR—2017—01009
湘鄉政辦發〔2017〕15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有關單位:
《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實 施 方 案
為加強對飲用水源的保護,有效防治我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保護和改善水域生態環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湖南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部分大型水庫養殖污染治理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農發〔2016〕28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建設生態文明、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畜禽水產養殖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以及《湖南省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年)》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規定,以源頭管控為重點,強化落實養殖污染綜合治理措施,維護水府廟水庫水環境生態安全。
二、治理對象
水府廟水庫主干流兩岸500米范圍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涉及水府示范區、毛田鎮、棋梓鎮。
三、工作目標
2017年6月30日前,關停退出或異地搬遷治理區域范圍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畜禽規模養殖場(戶)是指:
1、常年存欄生豬≥50頭的生豬養殖場(戶);
2、常年存欄奶牛≥100頭的奶牛養殖場(戶);
3、年出欄肉牛≥100頭的肉牛養殖場(戶);
4、年出欄肉羊≥300只的肉羊養殖場(戶);
5、常年存籠蛋雞≥10000羽的蛋雞養殖場(戶);
6、年出籠肉雞≥50000羽的肉雞養殖場(戶);
7、年出籠水禽≥10000羽的水禽養殖場(戶);
8、其他種類畜禽相當規模養殖場(戶)。
四、實施步驟
(一)發動建檔階段(2017年3月底—4月上旬)。市里召開治理工作動員會,對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進行安排部署。水府示范區、毛田鎮、棋梓鎮要根據會議精神,在前段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范圍內的所有畜禽規模養殖場(戶)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實、丈量,確定治理對象,立案建檔,實行一戶一案一檔;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詳細的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次治理行動的宣傳力度,做好畜禽規模養殖場(戶)的思想工作,營造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要重點張榜公布轄區內退養養殖場(戶)名單和退養欄舍面積。
(二)自行治理階段(2017年4月中旬至6月30日)。水府示范區、毛田鎮、棋梓鎮要將相關政策宣傳到場到戶,對所有確定退出的養殖對象,依法依規送達告知書,責令自行拆除。治理范圍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與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水府示范區)簽訂退養協議,履行退養責任,在規定時間內停止養殖行為,自行處理好存欄飼養畜禽,自主拆除欄舍或拆除欄舍內養殖生產設施建筑物。
(三)強力推進階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20日)。未在6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強制關停、拆除等措施。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7年7月21日至7月31日)。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檢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鄉鎮(區)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其整改到位。驗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申請湘潭市人民政府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市長任組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分管農業的副市長和分管環保的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供電公司、水府示范區、毛田鎮、棋梓鎮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畜牧獸醫水產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為此次治理工作牽頭協調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好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加強對退出工作的指導、服務、督查和考核,會同市財政、國土資源等部門做好水府廟水庫規模畜禽養殖場(戶)的調查摸底和退養補償資金測算工作;市環保局是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退養的執法主體,要加強水府廟水庫養殖污染的監督執法;市財政局要積極落實退養補償資金,保障水府廟水庫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經費投入,并監督資金使用;市公安局要堅決打擊阻礙、破壞水府廟水庫養殖污染治理的行為,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進行;相關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為水府廟水庫污染治理提供保障服務。水府示范區、毛田鎮、棋梓鎮是養殖污染治理的工作主體,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抽調人員組織專門班子,全面負責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水府示范區、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做好養殖戶退出養殖的動員工作,要利用電視、網絡、張貼通告等途徑,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的治理氛圍。
(四)規范獎補政策。對在5月31前主動退出,并拆除欄舍或拆除養殖生產設備設施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按欄舍面積375元/㎡進行補償,另按欄舍面積15元/㎡給予獎勵。對在6月1日至6月30日主動退出,并拆除欄舍或拆除欄舍養殖生產設備設施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按欄舍面積375元/㎡進行補償。
(五)扶持企業搬遷。整合項目資源,鼓勵和支持退出規模養殖企業異地搬遷,科學發展養殖生產,確保畜禽產品有效供給;對養殖企業異地搬遷所需的用地、用水、用電和金融信貸等,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服務、依法保障。
(六)加大保障力度。鑒于此次畜禽養殖退養工作任務繁重,對兩鎮一區按欄舍退養面積15元/㎡的標準補助工作經費(主要用于退養工作中會議召開、拆除欄舍人工工資、伙食補助、租車等一切費用),對市直部門單位工作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各相關鄉鎮和水府示范區要落實責任分工,建立巡查和上報制度,要將本轄區內養殖戶退出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告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協助相關鄉鎮和水府示范區依法開展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
(七)嚴格執法考核。要嚴格落實地方政府、企業對環境保護的法定責任。市環保局要會同市畜牧、國土、供電、水利、公安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對養殖污染違法行為嚴格處罰,鞏固整治工作成果。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退養任務完成后,由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市畜牧、環保、財政、國土資源等部門對相關鄉鎮轄區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退養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納入對該單位績效考核內容(獎罰分2分)。
附件: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領導
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湘鄉市水府廟水庫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周俊文 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白云峰 市委副書記
周賞玲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侯愛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趙造時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陳立平 水府示范區副主任
龔志光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陳 艷 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
熊超杰 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局長
黃耀威 市財政局局長
賀永坤 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劉偉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趙向紅 市水利局局長
金益民 市供電公司總經理
陳明君 市公安局副局長
譚勁松 毛田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 聞 棋梓鎮人民政府鎮長候選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熊超杰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畜牧獸醫水產局。
今后,領導小組成員工作如有變更,由相應崗位人員自然遞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文,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市政府辦公室不再另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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