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6-1206070
主題詞:交通、水利、資源、能源
文號:湘鄉政辦發〔2016〕50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6-10-21 00:00:00
發布機構:
統一登記號:XXDR—2016—01032
失效日期:2021-11-0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16-10-21 08:56 點擊量:1
XXDR—2016—01032
湘鄉政辦發〔2016〕50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有關單位,市屬和駐市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改善通航環境和通航條件,消除水上重大安全隱患源,確保水上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挖砂船、運砂船、躉船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政辦發〔2016〕74號)要求,結合《中共湘鄉市委辦公室、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水府廟庫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湘黨辦發〔2016〕23號)的實施情況,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專項整治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依法嚴厲打擊水府廟水庫庫區內非法采砂行為,堅決取締庫區內非法采砂船、運輸船和非法砂石經營場所,確保庫區的通航安全、防洪安全、生態安全,創造良好的庫區水生態環境。
二、整治對象及內容
(一)整治對象
對水府廟水庫庫區現有的10個砂石場、14艘采砂船、36艘運砂船進行專項整治。
(二)整治內容
1.在專項整治期間,庫區所有采砂船一律停止采砂行為,采砂船只全部靠岸固定。
2.采砂船只、砂石運輸船只在規定期限內實施拆解退出補助;取締非法砂石場。
3.打擊整治期間的涉黑涉惡行為及其保護傘,打擊危害公共安全、通航安全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市水利局:牽頭組織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工作,負責打擊非法采砂行為;負責與各部門銜接;負責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庫區巡查方案,確保整治效果常態化。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查處采砂船只、砂石運輸船只無船名船號、無相關船舶證書、無船舶駕駛證、砂石運輸船超載等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負責禁采期內采砂船、運輸船只靠岸停放和安全監管;負責制定船只(采砂船、運輸船)拆解方案。
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專項整治工作現場秩序,對暴力抗法、妨礙執行公務、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理;負責打擊水上船只無證駕駛行為;負責打擊進出砂石場的無牌、無證運輸車輛和無證駕駛員人員。
市財政局:負責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提供經費保障。
市供電公司:負責查處庫區非法砂場的用電行為,切斷庫區非法砂場供電線路,停止向非法砂石場供電。
市公路局:負責打擊庫區砂石場運輸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水府示范區:配合各職能部門做好采砂整治工作及后勤保障;做好專項整治期間的宣傳發動及維穩工作。
棋梓鎮政府、毛田鎮政府:負責做好當地群眾的信訪維穩工作和專項整治的宣傳發動。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與船舶業主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協議,發放拆解船只補助。
市監察局:負責查處國家公職人員、黨員參與非法砂場經營的違紀違規行為;監督專項整治過程中,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履職情況。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督查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開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況。
市安監局、市政府法制辦等其他部門依照各自工作職責,明確1名班子成員配合做好本次專項整治相關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2016年8月1日—8月10日)。
市人民政府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水府示范區、棋梓鎮政府、毛田鎮政府要隨即召開會議,層層發動,大力宣傳,營造專項整治的濃厚氛圍。
(二)調查摸底、船只停采、制定方案(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
1.調查摸底(8月10日—8月20日):對水府廟水庫庫區采砂船只數量、作業功率、作業區域、船主、砂場所在地、行政審批情況、采砂尾堆等情況再進一步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船只停采(8月10日開始停采):由市水利局下達停采通知,責令砂場停止采砂行為。
3.制定方案(8月20日—8月31日):根據湘黨辦發〔2016〕23號文件要求,結合8月13日、8月19日水府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市長督辦會議精神和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三)自行拆除(2016年9月1日—11月30日)。
毛田鎮政府、棋梓鎮政府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緊密配合,做好非法砂場業主的思想工作,促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關停砂場并拆除采砂設備。
(四)強制執行(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28日)。
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由相關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拆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水府廟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周俊文任組長,副市長謝北葵,政協副主席、水利局局長劉定宇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市監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水府示范區、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法制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市場質監局、市公路局、市供電公司、毛田鎮政府、棋梓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政協副主席、水利局局長劉定宇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水利局。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與“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水府示范區、毛田鎮、棋梓鎮為工作責任主體,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為執法主體,市供電公司、市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落實經費保障。市人民政府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水府廟庫區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市財政局要嚴格相關資金的審核,監督資金使用。
(四)嚴格責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要牽頭組織開展督促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狠抓落實,切實提高執行力。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工作不力的部門,由市監察局對其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實行行政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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