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12-02 09:42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辦事指南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首次登記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登記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注銷登記
(一)土地承包營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首次登記,應由發包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證號碼、家庭成員情況發生變化的,或者發包方名稱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發生變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證號碼發生變化的,或者發包方名稱發生變化的,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5.承包土地的坐落、地塊名稱、界址、面積等發生變化的,提交變更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圍、面積變化的,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6.承包期限屆滿后延包的,提交延包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7.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提交變更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以及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登記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以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以及變更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5.轉讓的,提交轉讓協議,以及受讓方同發包方新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6.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
7.因家庭關系、婚姻關系等變化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能夠證實家庭關系、婚姻關系等發生變化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分割或者合并的,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注銷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土地承包經營權注銷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承包經營的土地滅失、農村承包經營戶(承包方)消亡、承包經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消滅的,可由發包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的,提交相應材料;
5.承包經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征收決定書;承包經營的土地被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的,提交證實土地被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的材料;
6.發包方依法收回或者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提交相關材料;
7.承包方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提交承包方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書面材料。設有地役權、土地經營權、土地經營權上設有抵押權或者已經辦理查封登記的,需提交地役權人、土地經營權人、抵押權人或者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
8.農村承包經營戶(承包方)消亡的,提交農村承包經營戶(承包方)消亡的材料;
9.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0731-5677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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