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試行)》的政策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ywz.cn 發布時間:2020-06-12 15:09
一、編制背景
公路養護是充分提高公路建設投資效益、增強交通服務功能、維護公路建設成果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公路運營安全的有效措施。在新形勢背景下,我市農村公路建立公路養護的規范化管理體系,就是為了實現公路養護管理的規范化及其資源效益的最大化。而隨著我市農村公路建設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公路養護也由從前的以人工養護為主,逐漸發展為人工養護為輔、機械化養護為主的養護管理模式。同時,如何對公路養護進行管理來保證公路的安全暢通,并最大限度的增強公路的通行能力,也成為我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重要問題。
二、政策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國辦發〔2019〕45號)、交通運輸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22號,2015年)、《湖南省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湘交計統〔2019〕97號)、《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推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潭政辦發〔2019〕34號)。
三、起草過程
根據國省、湘潭市相關文件要求,借鑒其他縣市“路長制”實施方案內容,起草了《湘鄉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試行)初稿。在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單位的意見,期間共收到征求意見函4份,都是關于責任范圍的歸屬的意見,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此稿。
四、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行業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公路管養格局,形成權責清晰的路長管理體系。
(二)組織領導。按照管理層級,設立縣、鄉、村三級路長,分別由縣級領導、鄉鎮長和沿線村委會主任擔任。成立湘鄉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任總路長,負責統籌全市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工作;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任副總路長,副市長任市級路長,其中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長具體負責“路長制”常務工作,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體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應急保障局、市林業局、韶山灌區工程管理局工程科、市科技工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
(三)工作職責。明確市級職責、鄉級職責、村級職責、路長辦職責、成員單位職責,加強各級的溝通協作。
(四)工作要求。規范管理流程,完善運行機制,強化宣傳監督,加強示范引領。
(五)強化保障措施。強化資金保障,嚴格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將“路長制”執行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目標體系,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等方式,防止和克服緊一陣松一陣、表面化形式化。督促各責任單位切實履行管理職責,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結果定期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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